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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关于征集2022年度深海深渊科考与装备海试共享航次需求的通知
作者
南海研究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22-05-27

为落实海南省"陆海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深海技术研发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深海创新中心")依据《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章程》和《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发展规划》,将按年度组织深海深渊科考与装备海试共享航次,为海南省及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入驻单位提供深渊深海科考条件保障,充分发挥"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深海勇士" 4500米级载人潜水器、"探索一号"科考船、"探索二号"科考船等深海重大装备的作用,获取深海深渊现场观测资料以及各类样本,或完成装备海试验证。

现面向海南省及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入驻单位征集 2022年度共享航次需求。

一、共享航次初步计划和主要内容

1.科考平台"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深海勇士"4500 米级载人潜水器、深海着陆器等深海重大装备;"探索一号""探索二号"等科考船。

2.航次内容

1)利用载人潜水器开展的深海、深渊科学研究;

2)搭载载人潜水器、深海着陆器等装备开展的深海、深渊技术或者装备性能试验。

3.航次安排深海创新中心将根据征集到的需求情况,与科考装备运维单位协商,安排共享航次的时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其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为海南省或己入驻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

2.申请的深海深渊科学考察或装备海试需求须依托在研或已获批即将开始实施的相关项目,考察或海试内容应与项目研究方案中明确列出的内容一致。

3.申请人应为实际出海人员,应具备出海考察或试验的基本能力,且为所属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4.申请单位应遵循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及申请单位需按要求提交签字盖章过的《深海深渊科考与装备海试共享航次需求征集表》扫描件及其附件至邮箱∶jiaoqw@hn-dstic.com

2.深海创新中心定期受理航次申请,对收到的航次需求进行初审,会同科考装备运维单位制定共享航次组织方案和海试计划。申报人及申报单位根据深海创新中心的通知和科考装备运维单位要求进行相关航次准备工作。

四、受理时间

本需求征集常年开放接受申请,深海创新中心原则上根据经费预算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需求汇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共享航次的实施计划。

五、申请注意事项

1.原则上要提前三个月提交需求申请,申请应明确出海时间、海区、所需的仪器设备以及其他特殊的技术需求,切忌含糊、笼统。可以附图说明研究海区和观测站位设置等。

2.需求申请应符合本航次的各项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3.提交申请时须确定拟出海考察人员,未在拟出海考察人员名单的不得出海考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倩雯

联系电话∶0898-88830822 15103680060

电子邮箱∶jiaoqw@hn-dstic.com


附件∶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深海深渊科考与装备海试共享航次需求申报表(2022年度)




      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

          2022520

通知原文链接: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205/t20220523_3199481.html